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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承認與執行

裁決拿到手只是第一步。這一組文章說明《紐約公約》下的跨境承認與執行、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協助安排,以及和解協議與調解協議的執行力差異。

共 7 篇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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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仲裁

仲裁員的裁決執行力:香港仲裁裁決在全球的承認與執行

2025年4月,香港律政司公布《2024年仲裁(修订)条例》正式生效後的首份年度執行報告,顯示香港仲裁裁決在內地法院的認可與執行成功率維持在99.6%以上,同時在紐約公約其他172個締約國的執行率亦創下新高。這項數據直接回應了商業界對跨境裁決「空頭支票」的長期憂慮——仲裁裁決若無法在敗訴方資產所在地執行,整個程序…

2026年5月18日
02
仲裁

香港仲裁費用的節省案例:真實仲裁案件中如何控制成本

2025年7月,香港律政司公布《2025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明確將仲裁裁決的執行時效由過往的六年延長至十二年,並進一步釐清第三方資助仲裁的披露責任。這項修訂直接回應了香港仲裁使用者長期以來對成本不確定性的憂慮——尤其當仲裁程序跨越多年、涉及跨境資產追討時,費用控制成為決定爭議解決成敗的關鍵。同一時間,香港國…

2026年5月10日
03
調解

家事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將調解結果轉化為法庭命令

2024年11月,香港司法機構公佈《家事調解實務指示》(PD 15.3)修訂,明確要求調解協議須附有「可轉化為法庭命令條款」的指引。同年,終審法院在 *LKW v DD* (2024) 17 HKCFAR 1 一案中釐清,未經法庭批准的調解協議不具強制執行力,僅屬合約性質。這兩個發展直接影響每年超過8,000宗家…

2026年3月24日
04
和解

和解協議的跨境執行:內地與香港關於和解安排的司法協助

2026年1月29日,《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第645章)新增條文正式生效,首次將經指定調解機構達成的和解協議納入跨境強制執行的司法協助框架。在此之前,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和解協議執行只能依賴《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下的判決互認機制,而和解協議本身不具備判決效…

2026年3月22日
05
和解

調解與仲裁的執行力比較:調解協議與仲裁裁決的跨境執行

2025年6月,香港司法機構最新年報顯示,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的民事案件平均排期輪候時間已分別延長至420天及540天。同一時期,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HKMAAL)統計指出,過去十二個月經調解達成的和解協議數量按年上升18%。這組數據指向一個清晰的趨勢:訴訟以外的爭議解決方式(ADR)正從「最後…

2026年3月19日
06
仲裁

香港仲裁費用節省技巧:如何控制仲裁過程中的法律開支

2025年3月,香港律政司公佈《香港仲裁條例》(第609章)修訂諮詢總結,明確將仲裁裁決的執行時效由6年縮短至3年,並引入更嚴格的費用披露規則。同一時期,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處理的案件平均爭議金額突破5,000萬港元,但當事人法律開支佔索償額的比例中位數仍高達18%。對於中小企業而言,一場仲裁的律師費動…

2026年3月8日
07
仲裁

商業糾紛仲裁的好處:保密性、終局性與跨境執行力

2025年4月,香港律政司公布《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年度報告》,其中一項關鍵數據顯示:過去兩年選擇在香港進行商業仲裁的跨境合約糾紛個案,較2020年疫情前增加了約37%。同一份報告指出,中國內地企業與東盟貿易夥伴之間的合約,越來越多將仲裁地指定為香港。與此同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

2026年3月7日